動保團體籲「底拖網全面退場」 赴政院前「倒魚」抗議
拖網漁業「無差別」捕撈,嚴重破壞海洋生物繁殖與環境,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16)日上午開記者會,呼籲底拖網應全面退場,下午則冒著大雨,到行政院大門口前倒出兩箱死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拖網漁業「無差別」捕撈,嚴重破壞海洋生物繁殖與環境,動保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16)日上午開記者會,呼籲底拖網應全面退場,下午則冒著大雨,到行政院大門口前倒出兩箱死魚,展示魚網所捕撈的各種大小魚類,同時要求農委會漁業署制定更嚴格、有效的「拖網漁業管理規範」,優先推動「底拖網」退場政策與輔導機制。
據漁業署統計,截至2021年,全國共有1324艘拖網,長年於台灣西南、東北角沿海一代作業。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過去拖網漁業在漁業資源尚稱充足時,日漁獲量最高可達數十萬噸,但在長年無差別「大小通吃」的捕撈下,已嚴重導致資源枯竭,近幾年平均年漁獲量約在2萬噸左右,占沿近海漁獲總量13%。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拖網漁業依據作業水層深淺,又分為表層、中層、底層拖網,但不論何種拖網,捕撈對象都沒有選擇性,不分目標物種,通通一網打盡;而傷害的程度,又以作業水深可達500至800公尺,破壞海床生態的「底拖網」最為嚴重。
陳玉敏說,底拖網漁法不僅無差別、大小通吃,所經之處海床被剷平,嚴重破壞海洋生物繁殖、產卵與棲息的環境,且底拖漁船通常會在同一處漁場拖好幾次,等到海床被夷為平地、無魚可捕時,就放棄該漁場尋找下一個海域,是破壞性最大的漁法之一。
陳玉敏指出,即使已禁止於3海浬內作業及放網,但檢視漁業署沿近海漁業違規處分統計,從2010年至2023年5月,共累計1565件拖網漁業違規處分的案例。漁業違規取締開罰極不容易,拖網漁業違規數卻是歷年來全台最高,研究會走訪漁港也常聽聞其他漁民反映拖網經常在3海浬內作業,違規情形恐怕比處罰案件更高。
陳玉敏批評,他們走訪漁港調查下雜魚的收購,1公斤約莫3至12元,而後再賣給飼料加工廠,一桶下雜魚的魚種可多達數百種,幾乎都是來不及長大的小魚,嚴重違反飲食倫理與食物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