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舍因故停業 負責人竟棄養害3貓困屋慘死
陳女放任猫舍裡的貓咪「自生自滅」害3死,遭法官判拘40天、併罰20萬元。(讀者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陳姓女子在高雄市開設合法貓舍15年,許可證到期後,沒有再續約,竟放任貓舍裡4隻貓「自生自滅」,高市動保處獲獲報到場時,已有1隻貓慘死,2隻貓送醫後不治,法官依違反動保法判陳女拘役40天,併科罰20萬元。
判決指出,陳女經營的「高雄御貓園」貓舍於2021年6月結束營業,但她竟讓貓舍裡4隻尚未出售的貓咪困在屋裡「自生自滅」,高市動保處直到2022年3月17日接獲檢舉而派員稽查,發現貓舍環境久未清理、極度髒亂、滿地毛髮及嘔吐物、貓砂盆積滿糞便與尿塊。
動保處同年5月3日執行沒入貓隻,當場發現1隻成貓死亡,另1隻幼貓健康狀況極差,於沒入隔天死亡,這2隻貓經解剖後,發現有極度消瘦、脫水及染病等現象;另有2隻貓咪因病入院治療,其中1隻也出現消瘦極度營養不良等情形,後來仍因嚴重呼吸道感染死亡。
雄檢偵查時,陳女坦承自己太忙,沒有時間照顧貓咪,才讓牠們生活在髒亂的環境裡;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陳女如果沒有能力繼續飼養貓咪,應積極向外尋求如動物保護團體、動物救援社團、中途之家等相關管道協助或收留,但她卻消極未清理貓隻排泄物,放任貓咪在髒亂環境生活,依違反動保法「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拘役40天,併科罰20萬元,均可易科罰金、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