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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性騷要如何舉證 婦團傳授撇步

婦團今舉行記者會聲援Me Too運動,也表示政府應該盡速修法補漏。(記者楊媛婷攝)

婦團今舉行記者會聲援Me Too運動,也表示政府應該盡速修法補漏。(記者楊媛婷攝)

2023/06/05 12:28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近日不少人勇敢發聲訴說過往遭性騷擾的經驗,引發政壇、文化圈等領域的「Me Too」運動,但被害人常面臨舉證困難,婦團建議被害人遭遇類似困難時可跟加害人詢問對質並留下紀錄,事件發生當下時可以留下求救紀錄,例如可跟友人求救留下訊息等,若是用通訊軟體騷擾,也要立刻截圖,而不是立即封鎖。

針對近日台灣性騷事件頻傳,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婦團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援引勞動部2017年到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指出,遭受性騷的當事人高達8成不敢申訴,而這些人之所以成為沉默黑數的原因在於擔心他人閒言閒語(15.5%)、擔心失去工作(13.5%)、擔心遭二度傷害(7%)等,勵馨基金會也曾於2021年底發表「性別暴力調查報告」中發現,4名遭性騷的當事人僅1人提出申訴,但申訴過程中卻有5成面臨證據不足,另有近4成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秘吳姿瑩表示,遭性騷的被害人求助時常面臨的情況還有職場雇主性別意識知能嚴重不足,另外勞動機關與主管機關執法時也經常便宜行事,像勞動部都只檢視公司行號處理性騷案件流程是否完備,但卻不問是否有保障受害者隱私、加害者是否有受到懲處等,導致申訴歷程流於形式。

受害者即使在職場提出申訴,也難以得到適當的處理,甚至還被當成職場的麻煩人物,婦援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很多雇主或主管會將提出申訴的性騷被害人當成麻煩人物,甚至濫用職權報復被害人,甚至很多人因為申訴導致不被同事諒解等,最後只好離職,有些人更因此身心受創無法上班,未請假或請假過多被資遣,進而產生勞資糾紛。

現代婦女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性平法」雖施行超過20年,但該法將調查責任歸於雇主,但若性騷加害人是雇主時,就會變成球員裁判,是實務的大漏洞,另外加害人是客戶或合作夥伴等「非同一單位受雇者」時,雇主也很難直接調查懲處。

面臨被性騷時,被害人常飽受身心煎熬,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現行對性騷被害人可以提供的服務資源非常少,依照現行規定只要求雇主「得」引介醫療與輔導資源給被害人,並未規定要提供實質協助服務,也讓很多被害人必須獨自摸索,認為政府應盡速修法補足相關的服務支持。

實務上常發生性騷被害人很難舉證的情況,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表示,被害人可跟加害人詢問對質並留下紀錄,事件發生當下時可以留下求救紀錄,例如可跟友人求救留下訊息等,若是用通訊軟體騷擾,也要立刻截圖,而非立即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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