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茶腸桿菌科超標130倍 中市大埔鐵板燒福星店被罰3萬
食安處抽檢鐵板燒業者自製飲品。(食安處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啟動鐵板燒暨排餐餐飲業稽查專案,針對全市20家鐵板燒及排餐餐廳稽查環境衛生,共抽驗18件食材產品,其中大埔鐵板燒福星店自製冬瓜茶初驗不合格,經複驗仍檢出腸桿菌科1300CFU/mL,超出標準130倍,開罰3萬元。
吉品鐵板燒「香煎鱈魚」應為「大比目魚」 罰4萬
另太平區的吉品鐵板燒為菜單標示不合格,菜單標示菜品為「香煎鱈魚」,但其品名應為「大比目魚」,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裁處4萬元罰緩。
食安處表示,這波抽驗沙拉類即食食品、麵類製品及生鮮牛肉豬肉及可食部位原料等18件產品,其中西屯區大埔鐵板燒福星店(登記尚永小吃店)自製飲品的冬瓜茶在2月06初驗不合格,在3月13日複驗仍檢驗出腸桿菌科1300CFU/mL (標準:<10CFU/ml),不符衛生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裁罰3萬元。
食安處指出,專案也稽查環境、製程與人員衛生,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標示查核及保存來源文件、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等,查核結果有常見缺失,如食品從業人員未依規辦理健康檢查、食材未離地、個人物品未分區放置等,經限期改正後均已複查合格。
食安處呼籲,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如食品經檢出不符衛生標準規定,表示製作過程人員衛生不佳或是食材保存不當、器具不潔,導致受到汙染或菌數增生;標示特定魚種為品名者,如屬於「鱈形目」的魚種,方得標示為「鱈魚」,非屬該魚種規定而擅自標示,即屬標示不實,如經查獲,將依法處辦。
食安處也提醒業者,食品材料應離地置放,遵守先進先出原則,留意食材(品)保存期限;每年應辦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確保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食安處說,將持續不定期進行餐飲業稽查抽驗,以維護民眾健康權益。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及相關統計圖表等資訊,可至食安處「食品藥物安全教育網-食安GIS專區查詢。
食安處查核鐵板燒、排餐業者的作業環境衛生。(食安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