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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售含藥化妝品 比例高達86%

2010/11/08 16:2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天公佈網路販售的藥品及化妝品違規率抽驗結果,發現抽驗的10件商品中,高達86%的商品為含藥化妝品,對此,台北市衛生局藥食處處長姜郁美表示,目前只要是含藥的產品,都需要許可證才能販賣,若商家不瞭解產品成分,胡亂兜售,可能就涉及違法販賣。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姜郁美表示,這次抽驗10件網路產品,有7件屬藥品或化妝品,其中有6件違規,違規比率高達86%,其中,網路上宣稱「牙齒美白」的3件產品中,Plus White五分鐘牙齒快速潔白劑(敏感型),被檢出含有過氧化氫3.7%,但該商家卻未刊載含藥化妝品許可證字號,將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處以5000元罰款。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還有「Travoprost」的睫毛膏,雖然未含有藥物,但外包裝標示「刺激睫毛生長」,已涉及誇大療效,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之規定,依同條例第28條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下罰款。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另宣稱「脫毛」的4件產品中,其中2件檢出「THIOGLYCOLATE」及「Calcium Salt」,另1件因外包裝已標示藥品成分「CA THIOGLYCOLATE(硫醇乙酸鈣)」,故衛生局未予檢驗,逕依外觀判定違規,共計3件脫毛產品歸屬藥品,卻未經核准擅自輸入或製造,違反藥事法第20條、22條之規定,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姜郁美表示,不管是業者或是消費者,都應該瞭解該化妝品含有的內容物,以免違法販售,或是購買到違規的化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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