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求償無門!小黃強制投保150萬責任險6/15上路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昨(7)日公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並自6月15日生效。(資料照(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昨(8)日正式公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並自6月15日生效。相關規定實施後,全國9.1萬輛計程車都要投保150萬以上旅客責任保險,未投保者可罰3千到3萬元的罰鍰。
立法院會去年5月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明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新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於條文公布後1年實施。
根據統計,目前台灣約有9.1萬輛計程車,只有經營車隊的業者,依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由車隊負擔每名乘客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險的保費,約占所有計程車51%,仍有約4萬5000多輛靠行的計程車不受規範。
因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台鐵、高鐵、飛機、客船等公共運輸工具,法律都有強制規定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去年立法院通過「公路法第65條及第81條修正條文草案」,全面強制計程車投保乘客險。
行政院公告資訊網也同步公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規定計程車客運業依公路法規定投保,因此未來即便投保金額再有調整,也不需再修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