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怨機車格試辦收費停一次收一次 竹市府允滾動檢討
新竹市府5月起試辦機車收費格,但外送員卻抱怨停一次收一次費,增加外送員生計負擔。市府交通處表示,會滾動式檢討。圖為建新路段的機車收費格。(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交通處5月起在市區及清大夜市等5個車潮聚集處,劃設33格的機車格試辦停車收費,且每小時10元,希望藉此提高市區機車輪停率,卻引發外送員反彈,怨「停一次收一次費」,是增加外送員負擔,盼比照桃園市前半小時免費措施,不要跟市民搶錢。
市府交通處回應,機車停車格會試辦收費的目的是希望解決民眾停車需求,避免違停挨罰,且能提高機車的輪停率,經統計,試辦收費2天後已開出240張停車單,平均每車停2小時,會在試辦期間收集各方意見、滾動檢討。
市府交通處5月起在新竹車站前、清大夜市等市區熱點試辦小區域機車停車收費,包括大同路7號旁6格機車停車格、建功路35至37號前10格機車格、建新路17號前10格機車格、建功一路35號前7格機車格,週一到週日上午8時至22時收費,費率每小時10元。
但機車停車收費政策一出,卻讓平時有取餐、送餐需求的外送員抱怨稱,臨時停車購物的民眾需要停車位,但外送員更需要,尤其是熱區取餐頻率高,若停一次收一次費,恐增加外送員生計負擔。
外送員建議,市府能試辦讓民眾有「適當免費時間」需求的機車族可安心臨停半小時免收費,同時讓有長時間停車需求者付費使用,如此可兼顧各族群需求,才不會讓政策美意打了折扣,或有跟市民搶錢之觀感。
市府交通處副處長林俊源說,經了解外縣市作法,若15分鐘或30分鐘內停車免費,還是會有無法有效釋出車格增加周轉率狀況,所以先以每小時收費10元方式試辦,且都是擇定重點路段10格以下的機車格收費,旁邊還是有免費車格可停,以減少衝擊。
林俊源說,政策初衷是希望釋出車格供有需要者臨停,避免找不到車格,隨意違規停車反而容易被檢舉,最少開罰600元,且人工收費為1小時才會有收費員來開單1次,並非機車一停就開單,還是有彈性緩衝時間,將試辦6個月,並蒐集意見滾動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