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違法評分表」不讓中天換照? NCC駁:勿以片段資訊誤導

中天針對關台所提的行政訴訟,一審結果5/10將出爐,引起外界關注。(記者丁奕攝)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有媒體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且不予換照之行政處分,「使用違法評分表」、「像籃球賽打到最後3分鐘才改規則」等。NCC表示並非事實,也呼籲相關媒體集團不應以片斷資訊誤導民眾,以維護新聞專業之公正性。
5月10日中天的不予換照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將出爐,近期已引起諸多討論。NCC指出,NCC均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審查衛廣業者申請換發執照,並依據105年修正過後之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訂定相關審查辦法及配分標準。
NCC強調,該媒體集團所稱評分表配分問題,僅為該媒體集團之片面解讀。該會審理衛廣業者換照案皆採相同配分設計,並使用於包含中天綜合台等眾多換照案,審查程序嚴謹且要求參與評分之委員依法逐項檢視並給分。況且,同屬該媒體集團之中天綜合台於109年申請並通過換照,該次審查NCC即使用相同、一致之標準與流程。因此,NCC表示,無論於程序或實體判斷中,皆未有該媒體集團所稱違法評分或臨時變更標準之狀況。
NCC重申,其向來依法監理相關業者,亦呼籲外界尊重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切莫以不實訊息影響輿論,維護我國的民主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