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法立院修法審議中 全教總反對戶外教育入法
國教法在立院教文會修法審議中,全教總提出5項主張,反對戶外教育入法。(全教總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本週逐條審查「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反對戶外教育入法,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新課綱強調課程公共對話,相關議題既已融入教科書與領域教學,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理應全盤規劃學校課程計畫、精進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呼籲教育部應積極捍衛課綱理念,並尊重中小學課程發展委員會之專業對話。
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有關戶外教育實施,教育部已訂有實施原則作為規範,如果再再寫入國民教育法,實屬疊床架屋,修法品質堪憂,況且12年國教課程綱要總綱除了8大領域,明訂之「議題」多達19項,除了此次準備入法的戶外教育,尚有性別平等、人權、環境、海洋、品德、生命、法治、科技、資訊、能源、安全、防災、家庭教育、生涯規劃、多元文化、閱讀素養、國際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等其他18項議題,若戶外教育須入法,其他議題為何不須同步入法?一旦都入法,國教法與課程綱要的分際如何區隔?
全教總總共提出5項修法主張,侯俊良強調「國民教育法」係國教根本大法,行政院版修正條文刪除「學校規模較小者,得酌予增加教師員額」支援條文規定,但全教總主張小校雖班級數或學生數少,相關須執行的教育任務並未減少,甚至可能因為學生缺乏文化刺激等因素,教學負擔更重,建議維持原條文文字,仍保留小校可增加教師員額的空間。
侯俊良也表示,應齊一高中和國中小教育法制,12年國教已上路,但高國中小教育法制仍未能齊一,既然要通盤修正國教法,建議比照高中職作法,取消現行國中小校長、主任甄選儲訓制度,並拉齊高國中小校長職等。
此外,有關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全教總主張,校長遴選會應有同級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參與。其比例不得少於現行相關規定,並至少應各有5分之1,以符合民主、多元參與的價值。
侯俊良表示,全教總主張攬才專班師資應依現行規範辦理,本國教師資格應依據現行規定,外國籍教師則依據攬才法聘用,公立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不宜去除相關教師資格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