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副駕乘客丟垃圾不罰挨批 高市府改以車追人開罰

民眾檢舉前車亂丟垃圾,高市府改以車追人開罰。(讀者提供)

民眾檢舉前車亂丟垃圾,高市府改以車追人開罰。(讀者提供)

2023/04/11 20:31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民眾向高市府檢舉前車亂丟垃圾,環保局以行為人是副駕駛不受理,民眾PO上爆料公社,網友批評是鬼島法律,環保局今表示,將根據車牌找到車主追查行為人開罰,已建議環保署修法,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以車主為舉發對象。

民眾於4月7日上午7時50分,在大寮區和發路往台188縣道路口,發現1輛自小客車副駕駛座乘客,朝車窗外馬路亂丟垃圾,整個過程全都錄,並提供影片,市府環保局檢舉。

不過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卻回覆案件不受理,原因是實際行為人為副駕駛乘客,於常理上難以逕予認定為車輛駕駛人,故無法逕以車輛所有人為舉發對象,又無其他實際行為人身分資料,故無法舉發。

民眾PO上爆料公社,引發網友熱議,酸稱是鬼島法律;環保局今表示,將根據車牌找到車主,進一步追查行為人,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

環保局指出,依據環保署函釋,廢清法裁處對象為實際污染行為人,車輛乘客亂丟垃圾,與車輛所有人難以認定為同一人,故不宜直接舉發;環保局已建議環保署修法,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以車主為舉發對象。

環保局表示,針對類似違規行為,會請車主到案協助,追查事發當時從副駕駛座亂丟垃圾的行為人,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環保局強調毋枉毋縱,貫徹執法強度,絕不輕易姑息違法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