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第一處空品區執法管制上路 首月取締128輛「髒車」
長春石化苗栗廠被劃設為苗栗縣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經環保局公告半年後,於今年3月5日起正式執法管制,截至3月30日,有107輛的柴油大客貨車、21輛的燃油機車,因未有一年內合格排氣檢測紀錄進入而違規被取締。(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下簡稱空品區),於今年3月5日起執法管制,有107輛柴油大客貨車、21輛燃油機車,未有一年內合格排氣檢測紀錄而進入該區,將被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各別裁罰500元。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民眾遵守空品區管制規定,並定期車輛排氣檢驗,共同維護空氣品質。
長春石油化學公司是苗栗縣大型工廠,柴油大型運輸車輛出入頻繁,經調查統計,柴油車平均車流量約每小時65輛,黑煙污染度檢測到檢率僅四成,且一到三期老舊柴油車比例約佔五成,車輛排放廢氣衝擊空氣品質。
環保局專案與長春石化協商推動,於2018年7月劃設自主管理管制區,並輔導大型柴油車檢驗,至2020年底到檢率提高到88.7%;環保局進而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將長春石化苗栗廠及周邊宜春路等範圍,劃設為全縣第一處空品區,並制定行政管制措施,在宜春路口建置兩套車牌辨識系統,全天候監控。
該空品區經環保局公告半年後,於今年3月5日起正式執法管制,截至3月30日,共拍攝出廠滿三年以上柴油大客貨車8174輛、出廠滿五年以上燃油機車1318輛,其中有107輛柴油大客貨車、21輛燃油機車,未有一年內合格排氣檢測紀錄而違規。
環保局表示,劃設空品區係針對「髒車」做管制,車輛只要完成排氣檢驗並取得自主管理標章即可進入維護區。違規車輛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鍰,並得令其改善,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長春石化苗栗廠被劃設為苗栗縣第一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經環保局公告半年後,於今年3月5日起正式執法管制,截至3月30日,有107輛的柴油大客貨車、21輛的燃油機車,因未有一年內合格排氣檢測紀錄進入而違規被取締。(記者彭健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