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歌唱業藏住宅大樓罰不怕 新北市府強制斷水電
隱身在中和某處住宅區的違規視聽歌唱業,新北市府執行斷電處分。(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視聽歌唱業者隱身住宅區,隨著疫情趨緩行業復甦,新北市府頻頻接到類似投訴,中和一處位於住宅區集合式住宅大樓內的視聽歌唱店,因擾民不斷被檢舉,市府追查發現歷年被裁罰已超過84萬元,公安小組23日晚間前往強制斷水斷電,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這是去年5月主動修法後,第6處被強制執行斷水電的業者,藉此還給住宅區安寧。
城鄉局說明,針對違規視聽歌唱業屢屢被投訴擾民,可依據《都市計畫法》79條第1項規定、《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進行斷水電,去年5月再修訂裁罰基準,不僅針對違規人連續處罰,若屋主接連被罰2次仍不善盡合法使用的管理義務,就可強制斷水電。
這次被檢舉違規經營的視聽歌唱業者,位於中和一處住宅區的集合式住宅大樓內,許多住戶不堪其擾,經追查發現該位址持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歷年裁罰金額累計超過84萬元,公安小組於23日晚間,除依照相關規定處以罰緩,並將違規經營的場所執行斷水及斷電處分。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視聽歌唱雖是一種娛樂、休閒方式,但應當注意場合,在合法的分區經營,避免影響他人休息或工作;即便取得相關商業登記,仍需注意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規定。
黃國峰強調,住宅區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凡經查獲違規情節重大者,一定會立即採取必要強制作為,除違規業者之外,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也應善盡維護管理其合法使用的法律義務。
隱身在中和某處住宅區的違規視聽歌唱業,新北市府執行斷電處分。(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隱身在中和某處住宅區的違規視聽歌唱業,新北市府執行斷電處分。(新北市城鄉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