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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預告1公斤以上電芯鋰電池 將納資源回收

電動機車的電池多為單只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組裝而成,屬於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廢乾電池範圍。(資料照)

電動機車的電池多為單只電芯重量小於1公斤的二次鋰電池組裝而成,屬於環保署公告應回收的廢乾電池範圍。(資料照)

2023/03/06 18:05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電動車及儲能系統興起,部分會使用單顆電芯重量達1公斤以上的鋰電池作為電能來源。環保署表示,考量其成分與現行納管回收的二次鋰電池無異,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擴大二次鋰電池列管範圍。預計113年1月1日起實施。

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說明,目前只有規定單顆重量1公斤以下的鋰電池,才需要納入應回收項目。不過,隨著電動車及太陽能設備等儲能系統發展,有業者也會使用1公斤以上的鋰電池作為電能來源,考量其成分與回收難度,都跟現行納管回收的小型鋰電池無異,希望一併納入資源回收體系,進行資源循環利用。

王嶽斌也表示,大多數的電池及儲能設備,幾乎都還是單顆重量1公斤以下的二次鋰電池組成,如電動機車的電池模組就是由一顆顆的小型鋰電池組裝而成。與此相比,1公斤以上的鋰電池所佔的廢棄量不多,預估到了2030年廢棄量只會佔3%以下,現階段的處理量能應足以應付。目前國內已有6家廢乾電池處理業者。

該公告修正後,製造或輸入單只電芯重量大於1公斤二次鋰電池的業者,或裝置於電動運具等物品的業者,均應依法登記為責任業者,辦理相關登記、申報及繳納回收清處理處理費用,以協力運作及發展國內電池回收循環產業鏈。預計113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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