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仁市場突被開罰要求4月底停止營運 攤商陳情盼續經營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太平、大里交界的新仁市場,40多攤的攤商已經在這裡營業40多年,也是附近4個里民眾買菜的地方,不過今年2月,市府都發局先對攤商依違反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開罰,接著國有財產署發文要求4月底停止使用,民眾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今天和攤商出面陳情,高喊「請求政府給我們一條活路」,質疑已經在這裡經營40多年,為何現在突然變不合法?希望市府能輔導他們就地合法。
市議員江和樹表示,攤商都已經在這裡經營40多年,2月份先被台中市政府都發局罰款6萬元,接著又收到國產署的公文,要求他們只能營運到4月底,讓攤商都憂心忡忡未來生計無著落,質疑市府至今連一場說明會都沒開就要他們暫停營業實在沒道理,要求市府應該輔導他們繼續合法經營才對。
江和樹強調,這些攤商是有合法承租,按時付租金,且租約到2027年底才到期,不應該如此倉促就要求他們停止營業,況且已經在這裡經營40多年,為何現在突然發現不合法?那過去公部門都睡著了嗎?要求應該輔導攤商,讓他們就地合法,給攤商一個生存下去的機會。
新仁攤販協會前會長林宥富表示,攤商在這裡已經經營48年,很多都已經是第二代,當初合法跟國有財產署承租,每個月租金3萬多元,每半年繳一次都有如期繳納,沒想到突然說他們不合法,且一紙公文就說要在4月底停止營業,實在不合理,至今都沒有市府人員來說明,並輔導攤商到其他地方營運,因附近根本沒有適合的場地可以遷移,攤商也都有家庭要照顧,希望能繼續在這裡營運。
住在附近大里立德里的張姓婦人說,來這裡買菜已經30多年,很習慣在這裡張羅全家的三餐食材,如果這裡以後不能賣了,最近的內新市場走路都要半小時,實在很不方便,希望菜市場可以繼續在這裡營運。
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表示,本案是審計部台中審計處清查夜市及攤販集中場案,發現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經市府經發局去年11月10日函文附11月9日勘查記錄及照片所示,現況作為大型商場有40攤位使用,因住宅區作為大型商場使用的限制規定,已違反都市計畫法規定,經土地管理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供行為人資料後,於今年1月30日裁罰行為人(台中縣新仁攤販協會)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