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1受理申請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也有補助
112年度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最高獎助1萬3000元。(翻攝自高市海洋局網站)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112年度農漁民子女助學金3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最高獎助1萬3000元,另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3月17日前受理,每名最高補助可達2萬8800元。
高雄市府海洋局表示,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包括高中職和大學,助學金額從4000元至1萬3000元不等,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6日至10月15日受理申請。
申請條件包括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漁民,學生父母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114萬元;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70 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但如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農漁民僅得擇一請領。
有關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相關規定,可詳閱「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農委會已併同申請表件登載於官方網站( https://pse.is/426upk )下載,對申辦事宜或有相關疑問,可就近洽詢當地農漁會。
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3月17日前受理申請,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子女,若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每人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補助2萬4000元。
另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獨力負擔家計的勞工,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1人最多補助2萬8800元,2名子女最高補助達5萬7600元。
申請資格須符合以下之一: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年3月17日申請截止日仍未就業,且在2月17日以前已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並已領取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或是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3月17日前已就業,但在前1年內(2022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領取就業保險法的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1年內的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高市勞工局指出,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後,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還須在148萬元以下,且申請人在今年3月17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即可提出補助申請。
補助簡章及申請表可直接向高市勞工局1樓服務台、訓練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站台或各區公所索取,也可上勞工局網站、勞動部網站下載,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轉134勞工局王先生,亦可電洽勞動部免付費服務電話:1955。
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每名最高可達2萬8800元。(翻攝自高市勞工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