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高市府再釋利多 多蓋500戶社宅供無房地居民租住
大林蒲聚落現況。(都發局提供)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大林蒲遷村第四場說明會,將於2月11日舉行,高市府今天再釋利多,將再多興建至少500戶社會住宅,供大林蒲無房地所有權的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高雄市都發局長吳文彥今天表示,考量搬遷後,民眾蓋新厝或興建透天厝的需求,市府將媒合優秀建築師;若民眾想選擇住大樓,可選購高市府興建的配售型安置住宅。
他強調,對於無房地所有權的大林蒲居民或年輕人,市府也與中央協力,在既有的250戶出租型安置住宅基礎上,再興建至少500戶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有關房屋補償,一直是大林蒲居民關心的議題,吳文彥指出,對於居民目前居住的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且不因建物屋齡老舊而減價,都以相同等級建築物適用同一標準給予補償,並依遷村當年度的物調指數加計補償金額。
另為鼓勵民眾配合搬遷,於期限內自行拆遷且清運完畢者,也會加計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25%的獎勵金;若為配合市府拆遷,則發給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10%獎勵金。
吳文彥指出,近年來物價波動幅度大,建築成本也相對提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相較於108年10月遷村基準日,營建物價調整指數至111年12月止,已達約122%。
因此,若依110年2月發布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專案標準試算,1坪全新重建價格補償金額為72645元,加計物調及自行拆遷獎勵金25%後,以鋼筋混凝土構造3至4層樓的第2類建築物為例,補償金額達1坪110783元,補償金額隨著物調增加,實質提高補償,讓居民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住宅類型搬新厝。
在畸零地的部分,高市府也安排專屬街廓,讓小面積的地主能合併使用,若經由媒合集中配地,達到可以建築的單元者,專案更補助45%的集合住宅規劃設計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