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枇杷及梨穗列入天然災害救助 申請日期自2月5日至14日
台中市高接梨嫁接梨穗,受寒流影響,致著果率偏低。(擷取自邱愛珊議員臉書)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日前連續幾波寒流,造成台中市枇杷、高接梨穗嚴重受損,經農委會農糧署、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等會勘,確認損害率已達天然災害救助標準。農委會昨公告辦理現金救助,枇杷每公頃10萬元、高接梨穗每公頃6萬2千元;另台中市政府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1萬元,農業局呼籲受災農民自2月5日至14日至農地所轄區公所申請。
農業局表示,農作物因低溫所引起的災情多有延遲顯現情形,今年台中市枇杷花穗及幼果受去年12月中旬寒流影響,普遍結果粒數偏低;高接梨則因低溫影響根部的吸收功能與養分的輸送,致使接穗與砧木的切面癒合組織生長變慢,造成部分花序萎凋、著花不良、果梗黃化及著果率偏低等災損。
農委會這次公告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全台中市,農業局提醒受災損害率達20%以上農民,自2月5日起至2月14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如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附上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