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小心最高噴6000! 台北市河濱禁燃炮放煙火
台北市的河濱公園禁止燃炮放煙火,最高可開罰6000元。(台北市水利處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春節放鞭炮、煙火可增加過年氣氛,不少人會到河濱公園燃炮放煙火,但台北市水利處提醒,依照「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台北市的河濱公園禁止燃炮放煙火,最高可開罰6000元,請民眾一定要遵守規定,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傷了荷包。
水利處說,為減少噪音及空氣污染,台北市河濱公園自2021年7月1日起,已全面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以維護周邊住戶生活品質,同時也保障民眾在河濱休憩的安全與舒適。
水利處河管科指出,水利處將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直接取締;另外,因疫情影響,目前也未開放烤肉、野炊,巡查人員會先勸導驅離,未依勸導停止違規行為者則會依「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新台幣1200元到6000元。
水利處說,過去河濱公園開放時段和區域,讓民眾燃放爆竹煙火,卻造成噪音及空氣污染,而且許多人違規在非開放區域燃炮,引起民怨及投訴,因此,再經重新檢討,水利處報經市府核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台北市河濱公園不分時段一律禁止燃放一般爆竹煙火。
另外,民眾若發現有人在河濱公園非法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可撥打檢舉專線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向北市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