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2大電信合併案 亞太、台灣之星476萬用戶權益不受影響
NCC有條件核准兩件電信合併案。(NCC提供)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全台電信業者將從五家變三家,電信業變為「電信三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8日)通過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合併案,附加20項附款、6項行政指導事項;遠傳併亞太合併案則附加19項附款、6項行政指導事項。NCC副主委翁柏宗強調,亞太、台星既有的476萬用戶權益不受影響,遠傳、台灣大、亞太、台星電信的用戶在明年底前皆可使用同樣資費續約,且服務不會變差,反而會變好。
台灣大、遠傳分別自去年2月10日、3月23日向NCC申請,翁柏宗指出,NCC在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國家安全五大面向後,歷經將近一年的審查,決定通過兩件電信合併案。
翁柏宗強調,這4家電信的用戶不必擔心服務受影響,合併後用戶可以同時用到兩邊公司的網路頻段,服務品質反而會提升,原有用戶也不需要更換SIM卡,號碼也不需要更換。
翁柏宗表示,4家電信用戶的資費方案在明年底之前,只要用戶願意續約,即可以同方案續約,當中也包含台星過去曾提供的終身契約,將要求提供至2033年,台星4G基地台的執照到期為止。
台星、亞太過去常常推出低價吃到飽方案,在被合併後,即便NCC已要求電信業者提供多元資費方案,兩年內也要讓客戶按照原契約內容續約,但兩年後是否可能因電信業者減少、缺乏競爭,進而讓資費全體上漲?
翁柏宗認為,未來網路整合後,三家網路服務差異不大,在提供服務內容相近的情況下,反而會打價格戰,讓市場價格降低。若有不競爭的情況,也會與公平會一同開罰。
據去年11月的資料顯示,台灣大、遠傳皆有710餘萬用戶數,台灣之星有269萬餘用戶,亞太有208萬餘用戶,4家電信業者合計約有1907萬餘用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