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甜控家暴遇教會惡行 呂秋遠:團體有「10狀況」快逃離
呂秋遠表示,若團體出現10種情況,務必逃離。(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天(5日)藝人小甜甜在臉書寫下5000字長文指控,因為家暴提告丈夫,卻反被「藝起發光」教會領導人宋逸民及其他藝人勸說不要提告,最後才衍生被換角事件,接著演變至此。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不只是教會,只要參加的團體有這「10點情況」,請務必逃離。
呂秋遠在臉書貼文表示,基督教的言語來說,神確實把牧養羊群的使命託付給牧者,但是有些牧者會濫用權柄,讓會眾受到傷害,而你現在參加的團體當中,要是有出現以下10點情形,請務必逃離。
一、團體領袖行事獨裁、我行我素:團體內的領袖掌握完全的話語權,不容許其他人的看法,甚至只要有異端,就會嚴厲斥責批判。
二、操弄團體或個人的心理:領袖會擅自引用、解讀經典,引導團體風向,讓團體去指責特定人,以自己的認知,強行加在特定人身上,甚至會指責不服從的黑羊,認定這個人說謊、不忠誠、私生活有問題、精神不正常等等。
三、鼓勵偏見與霸凌:用自己對特定人的偏見,鼓勵其他會眾集體無視、攻擊、污衊,甚至毆打特定人,一旦這個人對外求救,會員就會集體支持教主,而非被霸凌的人。
四、公開羞辱叛教者:會在公開場合宣揚會眾的隱私,鼓勵其他人批判,甚至會以神的名義認為會眾的想法、行為,違反團體與神的教義,要求會眾悔過、遵從領袖。
五、製造被害人的愧疚:不斷的以各種方式,讓成員以為自己做錯事,以情緒勒索的態度,讓會眾以為違反領袖的意思,就是對不起神、對不起組織、對不起他人、對不起自己。
六、把「這個人」孤立隔離:完全隔離這個人,希望會眾不要跟團體以外的人求救,也不要接受外界的訊息,領袖會不斷宣傳外界都是有敵意的,藉此凝聚團體的向心力。
七、背叛團體,就斷絕先前所給的支援:一旦會員不聽話,就會以斷絕支援的方式,在物質上與心理上讓會員心生恐懼。例如,心理上會威脅對方下地獄、下輩子會淪為畜生道;物質上,會威脅對方往後找不到工作、沒有支援等等。
八、恐嚇威脅與溫柔體貼不斷交替:威脅以後,會給點糖吃,讓被害人以為,這一切的事情,都是出自真正的關心,讓他在成長與挫折中不斷交替,並且聲稱這是神明的考驗。
九、團體的家法高於國法:他們通常會認為,國家的許多法律是違反教義的,不需要尊重遵守,家法才是信徒應該完全遵守的,為了國法破壞家法,就是叛徒。
十、要求不合理的奉獻,不論是物質或身體:信徒的身家都是神給予的,所以應該全心奉獻給團體,實際上則是供給教主的個人享樂。
呂秋遠說,如果參與的團體有這些情況,一定要逃離、也不值得留戀,就像小甜甜的事件中,原本只是單純的家事案件,卻因為教會領袖介入,甚至批評被害人私生活有問題,阻止被害人報案,才會有這麼多的爭議。
呂秋遠也直言,一日家暴終身家暴,除非加害者有很大的決心,否則家暴行為是不會改變的,只會不斷變本加厲,因此,家暴行為不是家醜,也應該外揚,讓司法介入,讓加害人可以收斂與遠離,「如果有人嘗試用中華傳統五千年文化告訴你,你的行為會毀掉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人際關係,甚至毀掉自己,或者是說,你一定有錯,私生活有問題,人家才會家暴你,這已經是檢討被害人的狀況了,憑甚麼我們要跟這樣的人一起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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