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動物生存權 使用捕獸鋏致死可處2年以下徒刑
南投縣清除捕獸鋏及山豬吊搜查聯合稽查小組人員,進人國姓鄉北港村展開搜查行動。(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政府農業處及家畜疾病防治所人員,為遏止民眾使用捕獸鋏及山豬吊捕捉動物,共同組成「南投縣清除捕獸鋏及山豬吊熱區搜查聯合稽查小組」,近日在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台中工作站及當地熱心嚮導帶領下,深入國姓鄉北港村展開搜查活動,帶回2具捕獸鋏銷毀,也呼籲民眾勿使用這些捕獸器具,若因而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南投縣政府指出,稽查人員此次搜查範圍為不久前曾發現犬隻遭山豬吊所傷的林地,由當地嚮導帶領進入北港溪旁淺山地區搜尋捕獸鋏及山豬吊的蹤跡,根據嚮導豐富經驗並合併使用金屬探測器進行區域內獸徑搜查,但未發現設有山豬吊或捕獸鋏,惟將民眾之前巡視山林時所尋獲的2具捕獸鋏帶回銷毀。
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醒民眾,使用捕獸鋏或山豬吊會造成動物因誤中陷阱而重傷斷肢甚至死亡,使用者可處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使用,以免受罰。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電話:2222542轉接保護課。
民眾使用捕獸鋏若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