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新版停車費最高每小時150元 「這些時間點」收費提高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出《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公有停車場費率上限,訂定80到150元等4種級距,最快明年初可公告上路。(資料照)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出《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調高公有停車場費率上限,訂定80到150元等4種級距,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天通過自治條例草案,議員討論時僅針對執行作業流程微調,台北市停管處說,若議會大會下週三讀通過,就可送行政院核定,最快明年初可公告上路。
台北市目前有250座公有停車場,供不應求,市長柯文哲下令檢討提高停車費率,依據「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規定,計時收費上限為60元,停管處參考民間停車場的費率,數月前修法擬訂4種費率級距,調漲到80、100、120及150元。
常態停車收費不受影響 最快明年初公告上路
台北市停管處長李昆振報告時說,自治條例超過25年未更動,現今停車狀況與過去不同,台北市目前99.7%停車場沒達到60元收費上限,修法通過實施後,民眾常態停車收費都不受影響,但在特定活動期間,像是展覽、周年慶、資訊月、花季、年貨大街等,停車費就會提高,結束後就會恢復原來級距。
李昆振解釋,公有停車場周邊若辦特定活動會占用到買月票的民眾,還會導致公有停車場外圍常塞車,影響附近交通及住戶,本次修法後主要影響是臨停的車輛,若議會大會審議、通過自治條例,可望明年調整實施。
台北市停管處原規劃採每天檢討費率,但議員周威佑認為,機動調整很麻煩,每天都不同價格的話,恐怕民眾會混淆;議員王浩也說,若第一天一種價,第二天又降價,民眾可能又會跑去停車把停車位停滿,可能又會有問題,建議活動期間一次調整;李昆振受訪回應,將採納議員建議,改為依活動一次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