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投訴教學不力 老師拒觀課丟工作
最高行政法院許可交付訪談光碟。(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王姓老師2020年間被家長投訴教學不力,校方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討論,要求進入王師的班級內觀課,被拒絕後,教育局教師專業審查會介入調查,最後認定王師已無改善可能,決議資遣。王師不服,興訟保飯碗,本案訴訟審理中,而他另外申請調閱家長訪談光碟,日前獲得最高行政法院裁准。
2020年間,王師被授課班級家長透過班級導師向教務主任反映疑教學不力,校方隨即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討論,決議由學校先自行調查。調查小組完成調查,認定王師有教訓輔消極作為等情事,要求校方本於權責依相關法規做適法處置,且每週至少進行一節入班觀課,王師並需事先提交該堂課程簡案至教務處備查。
王師得知後,拒絕校方派人觀課,學校因而召開疑似不適任教師判斷個案會議,決議申請教育局教師專業審查會協助調查及輔導。專審會調查小組也想進行觀課,亦遭王師拒絕。小組訪談王師的學生、家長、行政主管及王師本人,做成結案報告,認定王師有教學行為失當明顯損害學生學習權益、班級經營欠佳情節嚴重及教學、訓導輔導採取消極的不作為。
小組認為王師的行為已使教學無效、學生異常行為嚴重等情形,涉違教師法,且經專審會認定因身心狀況,無輔導改善的可能,要求校方移送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教評會審酌調查事實證據及王師的意見後,決議資遣。
王師不服資遣處分,提起行政訴訟,現繫屬法院審理中。此外,他要求閱覽訪談光碟被拒後,另興訟主張權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訪談光碟與王師的訴訟權有關,許可王師於預納費用後,可交付教師專業審查會的訪談光碟,但須遮掩家長與學生個人資訊及與本件無涉的家長內容,日前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