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蛋震動超標罰30萬可累罰 北捷:宣導2、3樓觀眾不站立跺腳
柯文哲裁示,台北小巨蛋活動因應計畫審查加強要求活動主辦單位提出減少震動措施,2、3樓觀眾不能站立或跺腳等規範,考慮納入契約規範,研議罰則。(資料照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小巨蛋常吸引明星舉辦演唱會,觀眾跳動卻可能造成噪音與震動問題,張惠妹小巨蛋演唱會更引來周邊居民抗議。市議員秦慧珠指出,現行小巨蛋震動為60分貝標準,但藝人羅志祥演場會震動僅53.5分貝,照樣被投訴,希望將標準再調低。市長柯文哲裁示,小巨蛋應提出減少震動措施,例如2、3樓觀眾不能站立或跺腳等規範。
秦慧珠質詢說,柯文哲任內留下3顆爛蛋,分別是大巨蛋、小巨蛋、皮蛋豆腐(指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柯文哲曾說,小巨蛋不適合辦演唱會是結構問題,是否有解決方案?
柯文哲回答說,市府晨會有討論,可用60分貝當作震動上限,超過就罰30萬元,且採逐次罰,唱一首歌超過罰30萬元,若另一首歌又超過再罰,也會要求審查演唱的表演內容,並告知偵測器在哪裡,希望會震動的表演者不要來這裡。
柯文哲說,管理還是要自制,會先把規定公布,一、兩次大家就會知道規定在哪。
但秦慧珠認為,柯文哲的方法無效,先前羅志祥、張惠妹等藝人辦演唱會都有震動,里長只好反映。市府也曾針對演場會檢測,結果發現震動只有53.5分貝,未超過60分貝標準,但53.5分貝照樣震動,若仍拿60分貝當標準,無法解決問題,希望將標準再調到低於53.5分貝,甚至低於50分貝。
秦慧珠也說,小巨蛋1樓有搖滾區可以站立,2、3樓觀眾本來都是坐著欣賞,應該直接禁止站立、跳動,搖滾區外若有違規就罰錢。她說,若2、3樓7000多人同時站著搖晃,共振效果也可怕驚人,希望2、3樓基於觀眾及居民安全、場館結構,禁止2、3樓跳動。
秦慧珠呼籲市府,讓曾因辦活動被罰錢的經紀公司永遠不能再申請小巨蛋演出。
柯文哲說,這部分可參考,但永久不敢講。市府官員補充說,現在有訂黑名單條款,也會記錄。柯文哲說,現在偵測器不要抗議才來量,應該直接下好連續偵測,才有嚇阻作用。
負責小巨蛋營運的台北捷運公司說,依現行「台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場館設置震動監測儀器,若量測值超過60dB,且經鄰近社區住戶反映建築物有共振情形,會對租用人開罰30萬元,可按個別曲目連續計罰。北捷說,市長8月29日裁示,文化局在活動因應計畫審查時將加強要求活動主辦單位提出減少震動措施,2、3樓觀眾不能站立或跺腳等規範,並考慮後續納入契約規範,研議相關罰則。
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右)質詢柯文哲,他曾說小巨蛋不適合辦演唱會是結構問題,是否有解決方案?(擷取自柯文哲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