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吠叫飼主遭社維法送辦 議員批北市動物友善城市玩假的
戴錫欽(左)質疑,法規未規定寵物要叫多大聲、叫多久可裁罰,只要有2戶鄰居認為「妨害公眾安寧」,就達裁罰要件,認為不符動物友善城市精神。(圖擷自北市議會直播)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推動「動物友善城市」,提供毛小孩與飼主有合宜的生活空間。但北市議員發現,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迄今,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送辦的裁罰案數共有224件,其中寵物噪音就佔18%,開罰40件。但法規未規定寵物要叫多大聲、叫多久可裁罰,只要有2戶鄰居認為「妨害公眾安寧」,就達裁罰要件,認為不符動物友善城市精神,呼籲警方再檢討。北市警察局表示,處理動物噪音時會依住宅形態,彈性多加訪查周邊鄰居,對飼主有利與不利的狀況都會採證。
北市議員戴錫欽指出,北市貓、狗飼養數約有21.7萬隻,鸚鵡等其他類別寵物更無法統計。戴表示,去年北市共有4.2萬件違反社維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案件,其中屬「寵物噪音」有1495件被勸導。但戴指出,寵物噪音屬不具持續性、不易量測,要由警察局處理,目前警方對於寵物噪音的認定及處理是依取締噪音案件查處作業程序辦理,檢舉人要提供證據,員警會現場蒐證訪查,並獲得2戶以上民眾(含檢舉人)反映妨害公眾安寧,就可裁罰。
戴錫欽質疑,目法規未設有標準規定「寵物要叫到幾分貝」、「寵物要叫多久」才可裁罰,警方只要獲2戶鄰居在訪查表上表示「妨害公眾安寧」,就符合裁罰要件。戴也說,動物友善城市不應發生寵物因叫聲讓飼主自家成為「鄰避設施」,甚至淪為「警方裁罰對象」。
警察局表示,警察機關處理動物噪音時,除有2戶以上指證,也會依住宅形態彈性多加訪查周邊鄰居,對飼主有利與不利的實際狀況都會注意與採證。警察局也說,警察處理噪音不會因產生音源不同有差別待遇(如因為狗叫有不同處理模式),會採通案方式處理維住戶法益及安寧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