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疑停擺 金門縣府提告
金門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現況,建築物鋼構已有鏽蝕、周邊圍籬也有毀損等情形。(金門縣政府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政府今天針對「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營運及移轉案」未如期履約,向金門地方法院對承攬廠商「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承攬廠商拆除地上物、塗銷地上權,並賠償縣府損失。
縣府指出,豎立在金門縣林務所園區旁的綠色休閒渡假園區BOT案,因整體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未能依契約期限營運,縣府2020年即向承攬商金門樂活假期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門樂活假期公司)提起終止契約的要求,後續又經多次協商、協調委員會程序,相關程序已於近期確認。
縣府指出,為配合林務所園區轉型,活化並整合觀光資源,將旅宿業與林務所優美綠色環境結合,縣府2013年與金門樂活假期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簽訂「金門縣綠色休閒渡假園區興建、營運及移轉案」投資契約,契約期間50年;原定2016年完工及營運,希望藉由休閒渡假園區設置,活化金門觀光資源,增加就業人口,縣府也能從租金、權利金獲取收入,營造縣府、廠商、民眾3贏願景。
縣府指出,此BOT案2015年初進度正常,該公司也投入4億多元自有資金,後續因工程進度落後、財務融資等問題,導致原訂應於2016年5月29日開始營運的計畫跳票,至今累計進度為25%,僅有鋼骨結構豎立於林務所園區旁,且鋼構已有鏽蝕、周邊圍籬也有毀損等情形。
縣府建設處指出,此案自2015年起即再無工程進展,整個工區閒置多年;2020年7月縣府依合約內容認定此案已達重大違約且沒有改善情形,函文通知該公司終止契約,但該公司主張,因兩岸情勢、旅遊觀光團人數劇減,不同意縣府終止契約,雙方依契約進行協商、協調委員會程序;又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影響,相關程序至近期才確定。
縣府表示,依照契約應完備的協商、協調程序均已完成,因此提起訴訟,要求該公司塗銷此案地上權、拆除地上物,並賠償縣府損失,縣府粗估至少損失金額7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