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遺體毋須24小時火化」而慰助金還能領嗎? 彰縣府說明
因武漢肺炎死亡者,家屬仍可領慰問金。(翻攝自衛福部網站)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中央衛福部及地方政府為慰問因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病毒不幸死亡者之家屬,減輕家庭喪葬費用負擔,都有發放給家屬喪葬慰問金各10萬元,但彰縣盛傳,類似的補助金已因「與病毒共存」、「遺體毋須24小時火化」而取消。社會處今鄭重澄清「這是假消息」。
社會處表示,彰化縣慰問武漢肺炎不幸死亡者之家屬,減輕家庭喪葬費用負擔,彰化發予喪家慰問金10萬元,此外衛福部也提供10萬元,兩者並沒有衝突。
近日「遺體24小時火化」議題炒得沸沸揚揚,指揮中心多次強調「遺體儘速火化,但毋須在24小時之內」。
彰化縣埤頭、北斗地區日前有一確診老翁被迫24小時火化,家屬見不著死者最後一面,還與殯葬業者發生不快,此事引起在地民眾的關注,但地方一直盛傳「目前防疫模式為跟病毒共存,武肺為非嚴重疾病傳染病,因此確診死者入殮與一般疾病無異,所以自然沒有喪葬補助」。
社會處已駁斥上述說法。官員表示,慰問金受領人之順序依序為確診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若同一順序有數人者,平均領受,可填寫委任及聲明書推派一人代表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