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確診明上路 診斷確診、開藥流程圖一次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快篩陽性=確診」政策明天(26日)起上路,但指揮中心強調,快篩陽性後仍需經過醫師診斷,若需要用藥也要由醫師開立藥物。(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本土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快篩陽性=確診」政策明天(26日)起上路,但指揮中心強調,快篩陽性後仍需經過醫師診斷,若需要用藥也要由醫師開立藥物。指揮中心今天公布快篩後診斷確診病開立藥物流程。
首先,快篩陽性的民眾仍可經社區篩檢站進行PCR採檢,並返家等候檢驗結果,這是第一種方式。第二,快篩陽性民眾需實地或遠距診療就醫,經醫師診療達成醫病共識並進行通報,評估符合抗病毒藥物使用資格,就可開立及領取抗病毒藥物。
若醫師無法確認快篩結果,還需要再做PCR採檢,但就算確診,也不一定需要領取口服抗病毒藥物,若沒有風險因子或未超過65歲以上者,可視病情開立其它相關藥物。指揮中心也提醒,病患須依照醫囑服藥。
指揮中心提醒,實地採檢或診斷包括醫療院所或社區篩檢站,或在實地看診時可以再次執行快篩取代PCR採檢,確認快篩陽性後進行通報及評估開藥;若就醫院所有配發抗病毒藥物就可直接領藥,若非藥物配賦點,可持處方箋到配賦點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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