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林尖山腳村民拚5年 成功把養雞場趕出社區
水林鄉尖山腳社區村民經過5年努力及抗爭,成功把緊鄰社區的養雞場趕出社區。(圖由吳英貴提供)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小蝦米成功扳倒大鯨魚!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撤銷雲林縣府核發的水林「農恆畜牧場」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同意書;水林尖山腳社區理事長吳英貴說,接到最高法院判決書那一刻是村民最快樂一天,努力5年終於成功把養雞場趕出社區。
吳英貴指出,養雞場原本是完整農田,2016年時業者向縣府申請作畜牧設施之容許使用,要飼養白色肉雞、蛋雞,縣府在同年6月核發容許使用同意書,地方得知要蓋養雞場,由於距離社區、學校很近,地方第一時間即表達反對設置,村民在隔年向法院提出廢止容許使用同意書。
吳英貴說,業者不理會村民的反對,廠房興建完成且在前年飼養,村民仍不放棄,這幾年每次抗爭活動,村內8、90歲的村民都站出來參加,甚至業者也透過有力人士與村民溝通,希望能放棄抗爭,讓他們飼養,業者會回饋地方,但村民仍堅決反對與養雞場為鄰,只要求有乾淨、清新的生活空間。
吳英貴表示,這5年來村民承受的壓力不是一般農民可以忍受,接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是尖山腳村民最快樂一天,感謝一路相挺的鄉親及各界人士,社區已在第一時間發文給縣府,要求儘速撤銷容許及畜牧場登記。
雲林縣府農業處副處長蔡耿宇指出,縣府會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將先函文要求業者不得飼養,後續再辦理註銷畜牧場登記的作業。
水林鄉尖山腳社區村民經過5年努力及抗爭,成功把緊鄰社區的養雞場趕出社區。(圖由吳英貴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