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送員權益 新北訂自治條例規範平台業者
「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外送員每日服務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法案目前經市議會法規會審竣,交付大會二讀。 (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召開外送平台業社會對話,邀集交通局、外送工會、主要外送業者、學者專家等,針對「提供完整保險保障」、「避免工作過勞」、「實施教育訓練」、「提供契約內容文件」、「建立溝通管道」等5大議題討論,對於工會提供的建議,業者允諾帶回研議,開啟勞資對談的第一步。
會議主持人、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市府已制定「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外送員每日服務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平台業者應每年為外送員實施職業、食品及交通安全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並保存消費交易紀錄,須投保不低於300萬元保額的意外傷害險,法案目前經市議會法規會審竣,交付大會二讀。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兼發言人蘇柏豪以及新北市食品雜貨運送職業工會理事長林芳喬都反映,外送員可跨平台服務,限制每日服務期間12小時上限,未來恐無法執行及稽查,且將導致外送員分散至多個平台,以賺取預期的報酬。
此外,平台各項資訊不夠透明,經常片面變更勞務報酬演算標準,動輒祭出停權處分,未嘗試建立有效溝通管道,難以解決紛爭,加上外送員用路時間長、事故機率較高,工會提議,平台業者應補助購置營業用機車第三責任險及行車紀錄器,並提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實支實付部分至10萬元,業者代表允諾攜回研議。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律師陳業鑫認為,自治條例主要處理外送員職業安全,應評估是否已納入勞動部職安署制訂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防止危害,保護從業人員。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提醒,國際勞工組織對於外送產業的勞動保護已有規範,建議工會可透過團體協商向業者爭取。
交通局副局長林麗珠呼籲,交通部公路總局已訂定「機車外送員交通安全指引」,業者應落實交安教育訓練、加強跨平台高風險從業人員管理、降低外送員交通事故,達到安全派單的目標。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召開外送平台業社會對話,邀集交通局、外送工會、主要外送業者、學者專家等人與會討論。(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