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掛廣告物最重罰6000元及停話 台東環保局籲善用網路
違規貼掛廣告物,最重可罰6000元及停話。(記者陳賢義翻攝)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部分業者及民眾為行銷所售商品及經營事務,宣傳廣到處貼,不論是電桿、交通號誌或牆籬等,都可能成為最便宜行事的貼掛物,嚴重破壞市容景觀,台東縣環保局去年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計20案,共計罰款2萬6400元,其中19件各罰1200元、1件罰3600元,另依電信法停話計16案,清除1885個廣告物,呼籲各行業或民眾遵守相關法規,可善用網路或電子媒體替代,避免瘦了荷包還被停話。
環保局表示,多數設施、處所(如交通號誌、牆籬、電線桿等)是不能隨意張貼或懸掛廣告物的,如有其他相關需求,應事前向設施、處所主管機關洽辦,(如於路燈設施懸掛宣傳旗幟者洽詢各鄉鎮公所等)申請核准。另外,民眾應注意防範自己名義或證件資料,遭不明業者冒名向電信業者申請電話號碼登載於廣告物,如果涉及做違法行為,會讓自己受害,務必要注意防範。
環保局表示,目前仍有些行業或民眾為宣傳所經營事務或銷售物品,在街道上、電線桿等隨意張貼或懸掛廣告,破壞市容環境景觀,將持續稽查,如查證屬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者,即認定為廢棄物,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到6000元,若情節損及公益者,其登載的電話號碼,可依電信法通知電信業者停話。各行業或民眾如有廣告宣傳行銷需求,除合法申請張貼或懸掛外,並可善用網路社群、電子媒體等管道宣傳行銷,一起維護市容環境的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