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爭取原鄉建管簡化 私設通路免同意書獲內政部核定
〔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獲內政部支持且核定,從即日起,縣內原鄉的鄉親在蓋房子申請建照時,不用再因建築線連接私人道路而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的使用同意才能申請,整個服務原鄉鄉親所簡化的建管流程,讓新竹縣成為全國第1個實施這項機制的縣市,不過這項便利仍以不能侵害他人的財產,或導致任何危險為前提。
縣府工務處表示,除了新竹縣努力簡化建管流程以便民,台中市也有相同的理念,且比新竹縣早一步獲得內政部的核定。但2縣市因地制宜,各自側重的重點不同,新竹縣則是引領全國風氣,率先簡化了原鄉鄉親申請建築執照的程序。
工務處透過修訂「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在今年1月4日把原民區申請建照時,連接建築線的私設通路必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的規定改為「不須檢附」。
這是基於原鄉幅員遼闊、地處偏遠,常需經由私人道路才能連接到主要道路的客觀事實所做的修訂,因為私人道路短則幾公里、長可達10幾公里,若要求鄉親必須取得沿線所有地主都同意使用才能蓋房,難度真的很高。
所以他們修正「新竹縣原住民族地區簡化建築管理辦法」第5條,做了前述起造人不須檢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只要自行處理即可的規定,以便原鄉建築申請作業。只是蓋房子的起造行為若有侵害他人財產,或導致危險、或傷害他人時,起造人仍須依法負起責任。
縣府原民處長雲天寶說,原住民鄉親過去要蓋房子向縣府申請建照,總是卡在前述地主的同意書上而花費不貲,前述便民措施上路不僅給原鄉鄉親方便,還能減輕原民的經濟負擔。
此外,針對1984年10月15日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部落老房子,縣府也積極輔導使其合法化,繼已經完成的尖石鄉鳥嘴部落和五峰鄉羅山部落,去年持續在尖石控溪部落推動,今年則將鎖定關西的2個原住民部落。
縣長楊文科說,他希望透過前述2項機制,讓部落裡面要新蓋的房子能有合法起造的機會,讓早已存在的老房,也能有就地合法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