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虐貓致死案 男子落淚坦承潑強鹼
林嫌(背對鏡頭者)坦承失手造成浪貓墜樓身亡。(動保處提供)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區2月26日有民眾通報在中正路某社區後方發現貓隻屍體,疑被人為虐死,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連日派員會同警方偵辦,透過一罐已開啟的貓罐頭,終於突破30餘歲林姓嫌犯心防,坦承是因為浪貓多次在陽台便溺,憤而誘捕及潑灑強鹼、並造成浪貓墜樓死亡,動保處已將全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經民眾通報於上個月26日凌晨發現一隻虎斑浪公貓摔死在中和區中正路某巷內,身上毛皮並遭強鹼燙傷,引發眾怒,動保團體強烈要求找出凶手,動保處依地緣關係派員連日查訪苦無具體事證,辦案一度陷入膠著。
楊淑方說,工作人員堅持不懈,但因社區每戶住戶作息不同,工作人員分成日夜班調查,並動員分工調閱監視器畫面,經過抽絲剝繭,在家住3樓的林姓男子住家發現一個吃過的貓罐頭,經約談林姓嫌犯說明,林嫌起初矢口否認,最後終於突破林姓男子心防,坦承犯案。
林姓男子表示,因住家後陽台長期遭流浪貓進入並大小便,他先前使用貓刺網防止浪貓入侵沒有作用,遂上網買誘捕籠及罐頭,順利將貓咪捕捉帶回屋內,因貓咪對林嫌有強烈敵意並作勢要攻擊,林嫌一氣之下,拿水管疏通劑往貓咪頭部及身體潑灑,因疏通劑具有強鹼,貓咪受傷掙扎,林嫌發現鑄下大錯,趕快又拿水往貓隻身上潑灑,想要稀釋強鹼,但為時已晚,林嫌不知怎麼處理,才將貓籠打開放走該隻貓咪,但貓咪因傷重摔落1樓地面後傷重死亡。
楊淑方說,嫌犯於筆錄時不敵良心譴責、落淚懊悔不已,但已無法挽回逝去的毛寶貝生命,其虐待動物致死行為已涉及刑責,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百萬元以下罰金,她呼籲民眾有流浪動物問題,應通報動保處協助處理,切勿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結果。
動保處會同警方將嫌犯(中)帶回警局偵辦。(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人員在案發現場依地緣關係尋找凶嫌的蛛絲馬跡。(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