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已遞交合格石斑魚場名單 漁業署:尚未收到中國回覆
漁業署春節前已經將合格的養殖魚場名單交給中國大陸,包含之前被中方驗出有禁藥、但我方查驗合格的2家養殖魚場,但迄今尚未收到中方的回應。(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中國海關總署去年12月30日通報台灣兩家輸中國大陸石斑活魚養殖場驗出「還原孔雀石綠」、「還原結晶紫」,我方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抽驗,並擴大查驗活魚搬運船以及可能在船上有混貨的15家養殖魚場,1月時檢驗都合格,漁業署表示,春節前已將合格的石斑魚場名單遞交給中國,不過迄今尚未收到對方的回覆。
中國於去年12月30日用正式公文通報我方有兩家養殖漁場的魚貨驗出禁藥,漁業署和屏東縣政府合作抽驗兩家養殖場外,也為徹底追溯魚貨來源,就搬運船同航次的其他15家養殖場,竹廠抽驗各家養殖場送驗魚體的還原性孔雀石綠、還原性結晶紫、土黴素等項目,還針對土底池的魚塭加採底土和池水送驗,經過檢驗,結果顯示17場養殖場都合格。
漁業署署長林國平表示,由於這17家養殖場檢查的結果都合格,因此台灣這邊1月就已解除這些養殖場的移動管制,也就是說這17家養殖場的石斑魚,依台灣法令都可以輸出到中國大陸,春節前也將合格名單透過兩岸共通平台送到對岸,但目前還未收到中國的任何回應,也就是說,中國尚未解除最一開始的2家養殖場暫停輸中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