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再查獲違法屠宰雞隻 沒入並罰款
南市再查獲違法屠宰雞隻,麻豆區馮姓業者販賣違法屠宰雞隻,共查扣3隻重約5.4公斤,農業局表示,依法沒入並處罰款。(圖由農業局提供)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南市再查獲違法屠宰雞隻,麻豆區馮姓業者販賣違法屠宰雞隻,共查扣3隻重約5.4公斤,農業局表示,依法沒入並處罰款。
農業局表示,違法屠宰聯合查緝小組辦理定期查緝,日前在麻豆區查獲馮姓業者販賣違法屠宰雞隻,違法屠體已全數依法沒入及銷毀,並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處以罰鍰。
農業局長李建裕指出,查獲該案所販賣之雞隻未經合格屠宰場屠宰,將依畜牧法處2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如情節重大或再犯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指出,該件為市場攤商販賣未經合法屠宰場屠宰之雞隻,呼籲業者切勿私宰家畜禽,同時也籲請消費者購買畜禽肉時,不購買來路不明的肉品,務必認明「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才能安心採購及安心食用。
農業局強調,國內禁宰活禽政策實施已久,業者應將家畜、禽送至合格屠宰場進行檢驗及屠宰,檢視販售之屠體來源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