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8公頃光電廠開發案「翻盤」 石虎保育協會:氣憤、失望
銅鑼鄉竹森村光電廠開發案,引發石虎等生態保育團體反對。圖為台灣石虎生態保育協會等人於1月26日大會審議前在縣府前表達訴求。(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是石虎重要棲地,業者申請開發約8公頃的光電廠,縣府在開發計畫初審「建議不予通過」,但18日公告大會審查決議為「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對此,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感到「氣憤、失望」,正討論後續因應辦法,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說,銅鑼鄉竹森村是石虎重要棲地,開發案面積如此大,除了破壞石虎棲地,勢必也會影響到當地的水保與自然生態,以此案的條件,在中央審查是不可能會通過的。協會正討論後續因應辦法與行動,將表達堅決反對的立場與訴求。
開發計畫案於去年8月初審的專案小組審查中,做出「不予許可」建議,但今年1月26日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審查作業專責審議小組」大會審查,生態保育協會團體表達反對意見,認為恐危及石虎棲地,也有當地居民出席表示贊同開發,審查委員經聽取各方意見後經投票表決,決議「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
縣府工商發展處說明,初審的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認為業者計畫書內容敘述不夠詳盡,建議不予通過,提交大會審查。業者後於大會審議提出採生態友善措施與檢核機制,包括迴避高敏感區、縮小工程面積、減輕生態衝擊與擾動以及生態補償等4大規劃原則。
業者於開發計畫中指出,設施用地由69.98%縮減至48.8%,生態綠地由9.12%提升至21.34%,未來仍維持現況土地使用,不採混凝土、AC舖面,開放式圍網底部預留15公分,供小型動物進出,太陽能板間保留2公尺寬的維護便道,同時提高太陽能板,底下形塑自然微棲地,以人工方式除草不灑農藥,相關工程以架台、螺旋基樁工法,以最少破壞、最低侵擾的方式施工。
工商處說,縣府本於職責,依據「區域計畫法」簽准該計畫修正後提送各委員確認後核發許可,未來更將嚴格要求開發單位,遵守維護生態環境保育承諾,期望達成生態保育、綠能產業以及保障農民權益等3贏局面。
不過,陳美汀認為,「農業與自然生態」是苗栗縣的天然優勢,光電廠進駐後,贏的只有業者,也憂心苗栗縣此例一開,爾後不僅更壓縮石虎生存空間,也更賠上自然生態環境。
從開發計畫書的基地(紅色區塊)空照圖,當地為完整林相植被。(記者彭健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