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隔期父子倆外出趴趴走查實 南市衛生局重罰各20萬元
台南市今日確診個案19599和案19600,因違反防疫規定於居家隔離期間外出,台南市政府開罰各20萬元。(台南市政府提供;本報合成)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台南市今(12日)公布3例本土確診個案,其中安南區案19599和19600父子檔,在疫調時被發現居家隔離期間還外出買餐點,時間約10分鐘左右,南市衛生局決議將2人重罰各20萬元。
衛生局表示,有關台南今日公布之COVID-19本土確診個案19599、19600,經查於2月11日確實違反防疫規定在居家隔離期間外出,市府依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正興條特別條例第15條第1項,2人各裁罰20萬元罰鍰;另經調查案19600之手機定位,該案於2月10日確實有前往安南區十二佃夜市所在地點(但當天並非夜市營業日),民眾無須恐慌,隨後該案也接到通知前往醫院採檢,遂依疫調將活動足跡點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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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今日確診個案19599和案19600,因違反防疫規定於居家隔離期間外出,台南市政府開罰各20萬元。(記者王姝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