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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確認大旺號強迫勞動 漁業署:廢止船東經營外籍漁船資格

美國確認大旺號強迫勞動,漁業署將廢止船東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資格。(資料照,取自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網頁)

美國確認大旺號強迫勞動,漁業署將廢止船東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資格。(資料照,取自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網頁)

2022/01/29 20:21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今天(美國時間1月28日)發布新聞表示,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調查確認由台灣人投資經營的萬那杜籍漁船「大旺號」有強迫勞動情形,將扣押該船所捕撈進口至美國的漁獲。對此,漁業署表示,將依法廢止該船船東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資格,包括大旺號。

漁業署說明,「大旺號」漁船在2019年,即遭綠色和平指控涉及強迫勞動,漁業署雖尊重船旗國的管轄權,但考慮該船由國人經營,也展開調查。

2020年7月,「大旺號」遭美國CBP發出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簡稱WRO),漁業署認為有必要約束我國人投資經營外籍漁船的行為,就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不許可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的國人投資經營外籍漁船,已許可者,也將予以廢止。

後續進一步在2021年6月,修正發布「非我國籍漁船進入我國港口許可及管理辦法」,經營者涉及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的外籍漁船,不得進入我國港口。

漁業署進一步表示,「大旺號」遭美國CBP列入WRO名單後,曾在我國修法過程中申請進入我國港口。當時漁業署基於調查蒐證必要,同意該船進港,並訪談船員釐清,檢方也完成蒐證。

這次美方調查確定「大旺號」有強迫勞動事實,漁業署將依「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第6條,廢止該船經營者的投資經營許可,與「大旺號」同一經營者的其他漁船,也不得進入我國港口。

據漁業署瞭解,大旺號自前年遭列入CBP之暫扣令名單後,該船經營者就謀求改善,並請第三方進行稽核,提供美方具說服力的改善證據,以期盡早從名單除名。

漁業署重申,政府與國際間所有關心重視人權的國家理念一致,堅定守護漁業勞動權益,無論國籍或外國籍漁船,都不容許強迫勞動或人口販運情形,將透過修法規範勞動條件及進入我國港口,必須接受聯合檢查等方式,強化國人投資經營外籍漁船的勞動條件,也將加強輔導投資經營外籍漁船的國人遵守國內與國際規範,提升外籍船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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