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補助 苗縣加碼2萬元
試管嬰兒補助,苗縣加碼2萬元。(圖由苗栗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中央政府自去年7月起,為支持與協助不孕夫妻生育願望並減輕進行試管嬰兒經濟負擔,將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由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擴大至所有的不孕夫妻,補助金額不等。苗栗縣長徐耀昌也宣布,除配合中央政策,縣府也加碼補助2萬元,限額50名。
苗栗縣政府強調,今年起加碼推出「幸福苗栗 好孕來」方案,補助對象為已經設籍本縣已婚女性或配偶設籍於本縣,但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外國籍女性配偶。
至於補助費用,每年每人補助排卵藥物及胚胎植入2萬元,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強調,全年補助50案,以衛生局收件郵戳日期排序補助,至年度預算用完為止。
有意申請者,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請於接受人工生殖醫療院所療程結束後3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以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衛生局申請,經審查無誤核定後撥款。
而相關表格請於上班時間,洽詢衛生局專線電話037-558510或037-558520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