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板!雙北春節計程車1/23起加成 照表另加30元
雙北計程車春節加成從1月23日至2月6日照表再加30元。新北市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計費,不另加價。(資料照,記者塗建榮攝)
〔中央社〕台北市交通局表示,春節計程車從1月23日至2月6日加成,照表再加新台幣30元。
新北市交通局今天稍早也表示,自1月23日0時起至2月6日24時止,新北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跳表金額再加收30元;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計費,不另加價。
北市交通局新聞稿指出,111年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期間為自1月23日至2月6日,以上車時間為準,共15天,乘客請依計費表跳表金額,另外再加新台幣30元支付車資。
公共運輸處特別提醒計程車駕駛人不得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鍵,僅能以貼紙公告內容收費。因計費表是依照里程數跳,但加成是額外加收30元。
交通局表示,春節運價加成費率調整是經台北市、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聯合提案,並依程序分別於兩市的計程車諮詢及審議委員會審議,經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衡量計程車營運狀況與費率結構共同研商討論後決議。
公運處已印製春節運價加成計費貼紙,將發送至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服務站、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及警察廣播電臺等,駕駛21日起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
交通局提醒,民眾若遇有駕駛超收車資或拒載之情形,可向公運處或警察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