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禁捕開花母蟹形成共識 漁業署24日召開意見交流座談會
2022/01/18 14:38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前公廣集團董事長、政治大學副教授鄭同僚,日前返回澎湖故鄉,透過臉書披露「開花母蟹」管理議題,縣長賴峰偉與議長劉陳昭玲及議會甚表正視,責請農漁局向漁業署提出建議,漁業署邀集產官學及公民團體召開意見交流座談會。
鄭同僚副教授去年12月返回故鄉澎湖,在馬公魚市場發現抱卵母蟹,鄭的發文引發各界注意,澎湖縣議員陳慧玲率先在議會呼籲全年禁捕,鄭同僚去年12月19日於行政院公共政策網路参與平台提案「搶救抱卵母蟹、保護漁業資源,要求農委會修改現行管制辦法,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案,並於12月28日聯署附議達5000人通過提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尋求蟳蟹漁業資源管理共識,訂於今年1月24日邀集產、官、學及公民團體召開「全年禁止捕撈抱卵母蟹」意見交流座談會。農漁局迅即徵詢漁會及近海漁業發展協會意見,同時籲請關心「開花母蟹」資源管理的漁民朋友及民眾不吝給予相關意見或建議提供中央参酌,共同為促使蟳蟹資源永續利用戮力。
原本漁業署規定抱卵母蟹〈俗稱開花母蟹〉禁捕,自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漁船捕撈將受精卵抱於體外腹側之母蟹。違反規定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由於螃蟹一年可產卵多次,故全年皆可捕撈到開花母蟹,因為主要繁殖期高峰約為每年8至12月,因現在海洋資源枯竭,全年禁補已成為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