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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電鍍工廠繞流偷排廢水 新北環局夜間逮正著

業者用沉水馬達,利用軟管抽送廢水直接導入排水溝。(圖由環保局提供)

業者用沉水馬達,利用軟管抽送廢水直接導入排水溝。(圖由環保局提供)

2022/01/18 14:42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環境保護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樹林區三俊街巷弄內某電鍍工廠長期非法排放強酸原廢水進入溝渠,導致塔寮坑溪遭污染,隨即派員前往稽查,於夜間查獲業者利用沉水馬達及塑膠軟管將電鍍廢水排放至廠後水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且經現場採樣,若確定有害健康物質濃度超標,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移請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違法工廠偷排放廢水的時間短暫,較難掌握具體事證,環保局接獲檢舉後,稽查人員除多次前往現場找尋可疑管路,並以蹲點方式守株待兔,設法掌控偷排廢水的時間及頻率。

稽查人員14日深夜於水溝旁隱密的孔洞中發現有大量電鍍廢水排出,立即進廠稽查,當場抓獲業者以手動插頭控制沉水馬達,並利用塑膠軟管抽送廢水至陰井,溢流至廠後的水溝排出,稽查人員現場責令業者將塑膠軟管及馬達斷電移除,並採取水樣保全證據。

經初步採樣pH值為3.89屬強酸廢水,並以快篩試劑檢測,發現疑似有有害健康物質超標的情形,恐涉及刑責,所採水樣已送驗,若確定有害健康物質濃度超標,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移請地檢署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金。

稽查員不畏寒風查獲樹林電鍍工廠間偷排廢水。(圖由環保局提供)

稽查員不畏寒風查獲樹林電鍍工廠間偷排廢水。(圖由環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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