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校長遭控人事擴編 教育部2度去函釐清
2021/12/29 20:45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陽明交通大學合校後,新校長林奇宏上任,近日卻被校內教授連署痛批,指其違反組織規程,自創任命52名編制外的主管職銜,要求教育部處理;教育部今(29日)傍晚表示,大學主管職銜需依規定,已2度函文校方進行釐清。
陽明交大合校不到1年,波折不斷,繼校友發起連署籲請校務會議否決陽明交大新識別標誌LOGO後,近期又有10幾位跨學院教授展開連署,認為交大和陽明合校後,首任校長應展現學術領導風範,提出學校發展的願景,但事與願違,令人遺憾,因此發起連署,籲請校方重視師生聲音,終止人事與行政亂象,並請教育部與監察院深入調查,讓校務回歸正常。
針對此事,教育部今傍晚表示,依大學法第13條第4項規定,院長、系主任、所長、學位學程主任與副主管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又依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大學為達成第一條所定之目的,得設各種行政單位或召開各種會議;行政單位之名稱、會議之任務、職掌、分工、行政主管之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於大學組織規程定之。
教育部說,因此,針對陽明交大相關主管進用規劃疑義,已分別於10月29日及12月22日函文學校進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