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良檢舉「要求打2劑疫苗」違憲 陳時中:公衛必要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指揮中心)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明年元旦起,部分場所工作人員應完整接種兩劑疫苗且滿14天才可上工。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和前新聞局長鍾琴今前往監察院陳情,認為該政策「嚴重違憲」要求監察院予以糾舉。指揮官陳時中今回應,這是公衛上的必要措施,「別以為現在沒有本土個案,台灣就能置身事外」,如沒做好防疫,疫情起來就來不及了。
明年元旦起,在24個特定場所工作者與6大類民眾,應完整接種兩劑COVID-19疫苗滿14天才可上工,否則就需定期快篩。包括醫護、警消人員、教職員工等第1、2、3、7類及殯葬業、大眾運輸業、外送員、賣場收銀員、郵差、國籍航空機組員等。
楊志良質疑,此命令違反《憲法》,侵害人民生存權、工作權,今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凍結此行政命令。
陳時中表示,指揮中心有法制組,是依法行政,要求完整接種疫苗,沒有完整接種要定期篩檢,這是公共衛生上的必要措施。
陳時中說,國際疫情嚴峻,不能覺得台灣沒有本土案例就可以置身事外,每一步都要注意,沒有做好相關防疫措施,等疫情起來,就來不及了。他也舉例,美國現在1個月內,從不到3萬個病例,如今已經破40、50萬個病例,個案累積速度非常快。
陳時中也強調,憲法規定,為了避免緊急危難、增進公共利益等,可以補強相關法令,此規定並沒有強制執行,只是要求施打,這是為了公共衛生上的必要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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