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將試運轉 自救會長遭恐嚇今發表不自殺聲明
坤輿掩埋場將試運轉,自救會長發表不自殺聲明。(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中止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計畫處分,被環保署認定違法而撤銷,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也於24日同意恢復業者試運轉,讓反坤輿自救會大感不滿,認為苗栗縣政府未遵照監察院調查報告每個月函復解決相關問題。且最近又爆出自救會長遭恐嚇,反坤輿自救會長陳清鑫今天也發出不自殺聲明宣告,環保團體也前往聲援。
陳清鑫當場宣讀不自殺聲明,他表示,「竟有陌生人叫我要小心一點」,讓他徹夜難眠;陳清鑫也回憶往事,10多年前抗議坤輿掩埋場,結果其兄遭人追撞、家中廚房半夜莫名起火燃燒,更有自救會幹部車子輪胎被刺破。所以他慎重宣告:「絕不自殺,絕不發生意外」。
苗縣府環保局強調,連外道路既作為供公眾通行用,坤輿公司自不得以大門、管制哨等方式干預他人之進出;水泥建物非屬坤輿公司所有,也不得作為坤輿公司掩埋場營運用途使用。
竹南警分局副分局長張中表示,不允許任何一方有暴力介入,對於不法行為,警方將主動介入依法嚴辦。
反坤輿自救會指出,苗栗縣政府未遵照監察院調查報告,須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地磅、水泥建物及與經營不可分割的必要設施、要求苗栗縣政府、環保署檢討改進,並要求苗栗縣政府每個月要函復如何解決相關問題,可是苗縣府不但未函復監察院卻核發試營運計畫。
學者徐世榮指出,從造橋反坤輿案可窺知,居民並無參與決策權力,恐使政府目前的規劃及管制體系喪失了其正當性及合理性;環境保護人士潘忠政直言,坤輿掩埋場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2條設置於工業區,也反問苗縣府「為什麼不用人民生存財產安全和幸福這個無可拒絕的理由對開發單位嚴正表達?」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強調,苗栗縣政府未遵照監察院調查報告,須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地磅、水泥建物還有經營的必要設施等問題函復監察院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卻急於核發給掩埋場試營運,加上掩埋場離龍昇湖只有300公尺,其污水必會污染灌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