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換6間!被檢舉就調校今年還爽退 人本監院陳情中市府護航虐童師
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偕同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右二)向監察院陳情。(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中市僑仁國小附幼胡姓老師,任教20多年竟轉調6所學校,經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發現胡師不適任行為屢遭投訴,造成多位幼童嚴重身心壓力,之後只要被嚴重投訴,胡就會請病假避風頭,待下學期再轉調其他學校,且請假期間薪水照領。人本指控台中市政府瀆職護航虐童教師,今赴監察院向監委葉大華陳情。
人本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表示,去年即接獲家長投訴,指時任黎明附幼胡師拉扯幼童肢體導致挫傷、不讓小孩如廁等,胡被投訴後立刻請長假到學期結束,且薪水照領,校方始終未回覆調查報告給家長,而後中市府說會讓胡以退休方式離開教職,不料胡又抽回退休申請,隔年又轉調到烏日區僑仁附幼。
曾芳苑指出,今年11月,僑仁求助人本,家長列出胡師十大惡狀,包括唆使孩童撿地上食物吃、放任忽視特教生做出危險舉動及其餘惡行等,要求不適任老師離開校園。未料全案仍調查中,中市教育局竟帶頭違法,在本月7日批准胡的自願退休申請,聲稱退休是教師權利,但那些受迫害幼童的權益卻無處聲張。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表示,胡師6次被投訴,每次被投訴就請病假、請長假,直到學期結束再轉調到其他學校,讓人無法接受;案發後,校方應啟動調查,政府也絕對有責任責成學校進行調查,但卻沒有任何調查結果。
王婉諭說,根據「教師法」第28條,明確提到若有違法第14、15條規定,不得申請退休或資遣,其中就包含體罰,霸凌、不當對待等,法規明文,市府卻無所作為,教育局也不追究、不責成學校調查,學校再以轉調的方式,讓更多孩子受到不當對待,行政作為、體制持續包庇、縱容,令人無法接受。
人本指出,本案事涉中市教育局嚴重瀆職並有圖利之嫌,身為主管機關,非但未主動協助調查,保護幼童安全,還縱虎歸山,放任胡師一再轉校擴大受害幼童人數,該局及胡師曾任職的6所學校的姑息,都是共犯結構的一環。
對此,人本提出二項訴求,第一,請監院依法向中市府調閱本案的全部資料,並訪談本案全部相關人員,以查明、查處違法程序問題,並通盤性檢討淘汰不適任教師的退場機制等。其次,請監院依事證糾正中市教育局、中市協和國小、中市忠明國小、中市重慶國小、中市大勇國小、中市黎明國小、中市僑仁國小,並彈劾相關失職的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