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播放女童遭虐畫面詳述細節 3電視台各罰20萬
播報女童遭殺害新聞時,違反分級規定,3電視台被NCC各罰20萬。(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於第993次委員會議,審議110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包括三立、民視、TVBS等3台因報導4歲女童遭母親同居人殺害相關畫面違反分級規定,被裁罰20萬元;另有多個電視台被警告或發函改進。NCC認為,爾後類此報導可在畫面加註警語,以提供民眾可採取的行動資訊。
NCC說明,包括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民視新聞台、三立新聞台、TVBS新聞台等5頻道所播4歲女童遭母親同居人殺害報導,除因畫面重複播放兇嫌暴力拉扯虐童過程,主播或記者亦詳述犯罪與暴力細節,已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之規定,因此依據各頻道之違法情節及過去核處紀錄,裁定三立新聞台、民視新聞台、TVBS新聞台等3電視台罰鍰20萬元,而壹電視新聞台及年代新聞台則都予以警告。
此外,NCC也提到,東森新聞台、寰宇新聞台、華視、華視新聞資訊台等頻道,雖亦播出4歲女童遭母親同居人殺害報導,惟針對女童遭暴力拉扯之影像畫面已予以變色處理或無重複播放,或強化施暴內容情形,故函請業者改進。
NCC強調,基於保障言論自由,對於電視業者節目內容取材及編排呈現均予以尊重,惟內容播出前,業者應落實節目分級規定,並維護閱聽眾之權益,以符合法令規範,同時維護閱聽眾之權益,共同建構健康傳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