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定檢延長12月底 逾期者可處5百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尚未完成今年度機車排氣檢驗的車主,務必記得在年底前完成排氣定檢。(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今年受到疫情影響,行政院環保署將行車執照發行月份為4到10月的機車,在2021年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期限延長到12月31日止,新北市環保局提醒,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境內應檢驗機車約127萬輛,已有82萬輛完成檢驗,逾期未檢驗可處500元罰鍰,超過6個月未定檢者,可處3千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機車,無論使用與否,只要車籍狀態正常,每年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內完成排氣檢驗,若檢驗其未定檢,最重會移送監理機關註銷車牌。
環保局表示,針對新北今年度逾期未完成檢驗,已開立超過2萬張未定檢罰單,每張裁罰500元,請尚未完成機車排氣檢驗市民,儘速至各機車定檢站辦理定檢作業。
此外,機車只要牌照狀態正常就需要辦理定檢,如車輛已老舊不堪使用,請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報廢,環保局也會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作業,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6000元。
環保局也提醒,法規並無定規需收到機車排氣定檢通知單後才可定檢,不過監理機關仍會提供車籍地址或通訊地址,寄送提醒定檢通知單。
環保局會不定期執行機車路邊攔檢作業,只要攔檢經現場排煙檢測不合格,依法最重罰6千元。(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