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國人返台納健保放寬 明年底前復籍免6個月等待期
2021/12/01 14:54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日前傳出近20萬名海外民眾因疫情有家歸不得,而超過2年以上沒有在國內居住事實,依戶籍法應遷出戶籍,但又擔心既有權益被影響,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今日說明健保權益,放寬2018年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只要於去年元旦至明年底返台恢復戶籍,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
針對海外國人健保權益,目前規定每次出國期間超過2年,經戶政機關將其戶籍遷出國外者,自戶籍遷出日起即不具有加保資格。
民眾返台時,應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再次取得加保資格後,才能重新辦理加保,於戶籍遷出國外2年內回國,自恢復戶籍日起加保;戶籍遷出國外2年以後回國,則須於恢復戶籍滿6個月起加保。
因應疫情,商東福表示,相關政策有略作調整,去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若因出境2年遭戶籍遷出,導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健保署申請自退保日起接續納保。
商東福說明,若是自2018年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只要於去年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就可以從寬自恢復戶籍日起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
此外,商東福指出,接續納保者領取慢箋藥物及申請海外緊急就醫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的權益,也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