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銀合歡文創徵選爆著作權爭議 文化局重新修正公告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最新公告,修正銀合歡徵選創作比賽簡章,財產權歸屬創作者。(記者劉禹慶攝)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舉辦的銀合歡文創品設計徵選比賽,因爆發著作權爭議,引發藝文界人士反彈,報名人數不佳。文化局從善如流重新修正相關條文,財產權歸屬創作者,不會影響創作者權益,呼籲藝文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
原本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公告的徵選辦法規定,獲獎文創作品,主辦單位得以著作財產權人地位行使權利,同時著作財產權永久無條件全部讓予澎湖縣政府文化局,並同意不對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及其所直接、間接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財產權。依照條文字面解釋,入選文創作者必須放棄著作權,讓藝文界人士為之卻步。
由於著作權爆發爭議,部分藝術家表示,此次徵選銀合歡文創作品計有8個名額,分別是金獎3萬8000元、銀獎2萬元、銅獎1萬元,並入選5名佳作、各3000元獎勵金,獎金不高,卻要藝術家們放棄辛苦研發的智慧財產權,相當於「不平等」條款,因此紛紛拒絕參加,以實際行動抵制不合理的比賽辦法,所以報名並不踴躍。
新修正條文為「主辦單位得以著作財產權人之地位行使權利,取得永久非專屬性授權(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本案成果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屬創作者」;有關未得獎作品退件部分修正為「經評選出八件作品繳交之實體成品歸本局所有,不另予退還;未獲獎之作品參賽者需於主辦單位公布得獎作品後一個月內領回,如逾期未領回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任」。